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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日期:2026-08-25 10:33:10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新校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编审工作,促进建设投资阳光使用,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是指新校园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合同,对约定支付节点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等)开展合同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的活动。合同价款包括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合同的结算与支付。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跟踪审计等服务的结算与支付依据合同执行。

工程进度款

第四条 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相关参建各方主体根据签约合同条件商定工程款核定原则,包括已完工程量计量方式,总价费用分摊,变更、签证、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等同步结算内容。

第五条 监理单位按合同支付周期组织相关参建各方主体根据形象进度确定已完工程量,由监理单位认定已完工程的过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

第六条 施工承包单位编制《已完工程造价书》,填报《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并按跟踪审计要求提供进度款报审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合同条款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签署审核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内部审核流转表),提交跟踪审计工作组审核。跟踪审计工作组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监理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填报《工程款支付证书》。

第八条 工程进度价款的审核应体现本支付周期工程造价控制和变更控制的结果。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完整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和相关材料后的14天内,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申请内容予以核实,确认后由监理单位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若发承包双方对部分清单项目的计量结果出现争议,监理单位应对无争议部分的工程计量结果向施工承包单位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

工程竣工结算

第十条 工程竣工结算应以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工程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按时收集、整理并送报竣工结算资料。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1

工程竣工图

必须加盖承包人竣工图专用章和有关人员签字。

 

 

 

 

 

 

项管单位收集

 

2

工程招投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工程招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补遗、答疑,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与招标备案的一致。

3

施工合同和相应的补充协议

要求与招标口径的协调一致。

4

图纸会审纪要

设计、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等签字盖章齐全。

5

变更资料(现场签证)

按变更(现场签证)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对每一份统一编号,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变更资料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

6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工程备案证明文件

指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质量证明文件及工程备案证明文件。

7

会议纪要

指影响工程造价有关费用和工期的会议纪要。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对每一份统一编号,会议纪要应有发包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

结算书和电子文档

要求提供与纸质结算书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支撑资料可包括工程洽商记录、监理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经发包人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等内容。

9

其他审核需要的资料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设计合同和施工图,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资料。

10

其他资料

依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十二条 上述完整资料由监理单位初审,符合要求的资料应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并经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对不符合上述结算要求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可拒收。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应按职能分工开展审核工作,由项目计划与材料组对接审计工作组,由审计工作组主导完成审核工作实操。

第十四条 针对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各工程参建主体、供应商和相关服务单位均应履行配合义务,包括参加专题会议、现场勘查、竣工结算对账、解读竣工资料、补充必要的资料等,直至完成竣工结算报告和定案表。

第十五条 施工承包单位对竣工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可通过相关方复核解决;形成争议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接续建设工程指挥部解释。

 

附件:1.工程款及竣工结算审核流程

2.合同价款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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