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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筑单体初步设计方案审核办法

作者:   时间:日期:2023-01-08 13:50:25   点击数:

为强化新校园设计工作,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单体使用功能,保证单体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学校决定对建筑单体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内容

1. 新校园总体规划和总平面布局图是否符合学校建设理念;

2. 建筑单体初步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功能需求;

3. 建筑单体内部平面布局是否合理。

二、责任分工

1. 公共教学楼、医学基础实验教学楼、学院楼、体育场、风雨操场等建筑单体的审核。牵头校领导:曲巍

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各有关学院等。

2. 图书馆和校医院等建筑单体的审核。牵头校领导:刘华

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医院管理中心、附属第三医院等。

3. 学生公寓、食堂、浴池、学生街、后勤及附属用房等建筑单体的审核。牵头校领导:张丽娟

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党委、国际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等。

4. 办公楼和会堂等建筑单体的审核。牵头校领导:张丽娟

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政办公室、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党委、国际教育学院等

5. 对总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满足学校总体要求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提出总体设计优化建议;控制单体建筑和总体建筑面积,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复核汇总建筑单体设计审核意见,落实学校确定的初步设计方案。牵头领导:张丽娟

责任部门: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三、相关要求

1. 各建筑单体审核牵头校领导组织成立设计审核小组,将审核小组人员名单于1月10日前报送新校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单体设计进行集体研讨并进行审核。

2. 牵头校领导要亲自带领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牵头校领导签字确认后以书面方式报送新校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收到设计平面图纸后3日内)。

3. 新校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审核结果复核汇总并形成设计优化方案,优化方案经新校园建设指挥部领导同意后对接设计单位进行调整完善(收到审核结果3日内)。

4. 建设设计单位依据学校审核调整意见优化设计方案(收到审核结果5日内)。

5. 新校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调整优化后的设计方案报请学校新校园接续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审核结果一经确认后原则上不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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